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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經營罪對象不包括其他成品油

車貸台北信義車貸信貸台中新社信貸長期以來,對於無證經營成品油是否構成犯罪,學界與實務界觀點不一,各地同案不同判的現象比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瞭國傢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筆者認為,並非所有非法經營成品油的行為都構成犯罪。隻有非法經營成品油中的汽油,且情節嚴重的才構成非法經營罪。理由如下;首先,經營汽油須經國傢許可。成品油屬於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須經國傢許可經營物品。該條例第33條規定;“國傢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包括倉儲經營,下同)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第3條第2款規定:“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準確定、公佈,並適時調整。”而國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佈的《危險化學品名錄》中隻有汽油,沒有其他成品油。因此,汽油屬於國傢限制買賣的物品。經營汽油必須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沒有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而經營汽油的構成非法經營。需要註意的是,商務部《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石牌房屋貸款台北信貸房貸信貸年息規定,經營包括汽油在內的成品油需經國傢許可。《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國傢對成品油經營實行許可制度。”該辦法對成品油的解釋是:“本辦法所稱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國傢產品質量標準、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依該辦法的規定,柴油等其他成品油同汽油一樣,均屬於須經國傢行政許可才能經營的物品。從事成品油批發、零售、倉儲經營活動,須取得相應的成品油經營許可證。因此,未取得行政許可擅自經營成品油的構成非法經營。其次,非法經營成品油行為是否構成犯罪,關鍵看所經營物品是否屬於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經營的范圍。刑法第225條規定,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物品,情節嚴重的,屬於非法經營罪的一種。也就是說,這類非法經營犯罪必須是違反國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擅自經營國傢限制買賣物品的行為。依照我國立法法第56條的規定,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而國務院下屬的部委有權依照行政法規制定部門規章,但無權直接制定行政法規。因此,國務院制定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屬於行政法規,而商務部制定的《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則屬於部門規章。二者的效力位階是不同的。由此,汽油納入瞭行政法規的調整范圍,而其他成品油僅納入瞭部門規章的調整范圍,卻未納入行政法規的調整范圍。據此,無證經營汽油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犯罪。而無證經營其他成品油的行為,則僅是一種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對於違法經營其他成品油的,隻能由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罰並取締。司法實踐中,公安機關經濟犯罪偵查部門曾將《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視為“行政法規”,認為非法經營柴油行為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經營罪,是對行政法規的擴張性理解,違反瞭立法法的有關規定。再次,非法經營其他成品油的行為不屬於刑法第225條第4項所稱的“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從我國立法和司法實踐看,何種行為可以認定為“其他行為”,都是通過另外的立法或司法解釋加以具體明確,以防止該法律規定被濫用。目前,對“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的具體含義,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尚無立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也沒有司法解釋明確列舉。若對無成品油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而經營其他成品油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便違背瞭“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歸罪原則。綜上,筆者認為,司法機關應當依照非法經營罪法律條文敘明的罪狀和國傢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法認定隻有非法經營汽油情節嚴重的行為才構成非法經營犯罪,而非法經營其他成品油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作者單位:河南省確山縣人民檢察院)

新聞來源http://news.hexun.com/2014-02-12/162059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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